对于斗式提升机的电动机配备,传统的作法是按稳定运行即按静载荷进行计算,它基于下列条件:(1)电动机一般不负载起动,在现场操作规程中规定:先开机,待运行平稳后再给料;停车前停止进料约1min再停机。(2) 提升机一般不装止逆装置。当突然停电,驱动轮上失去动力时,现场中会出现两种情况,一是物料的重力足以克服阻力发生倒转,物料堆积在机座中,开机前打开排料门 “扒料”;二是物料重力小出现平衡即物料 “悬在空中”,这种现象出现在输送量小、高度低的小型斗式提升机上,即使电动机负载起动,由于被加速物体的质量小,惯性力矩(加速力矩)小,加之电动机都有一定的过载能力,因此能满足起动要求。然而,随着生产节奏的加快,提升高度高、生产率大的大型斗式提升机的使用越来越普遍;特别是生产管理日趋严格,生产文明程度日益加强,“扒料” 现象要取缔。在新形势下,斗式提升机的负载起动为不可避免,对此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和研究。
运动方程式的基本形式
电动机工作时(包括起动、正常运行)所产生的拖动转矩总是与电动机轴上的负载转矩(静转矩)、加速转矩(惯性转矩)相平衡。
稳定运行
电动机起动后正常运转时,提升机整个系统处于稳定运行状态。
电动机在其工作区域内所产生的拖动转矩随外力矩的变化而变化。当提升机稳定运行且进料均匀时,负载转矩是一常量。两特性曲线交点为其工作点。也就是说在初选电动机时,可按负载转矩来确定电动机的额定转矩。
负载起动(加速运行)
提升机处于起动阶段,加速转矩惭诲≠0。负载起动时,加速转矩应有两部分组成,一是整机系统中作直线运动的质量的加速转矩;二是作旋转运动的质量的加速转矩。无论是哪一类加速转矩,计算时都需要将它们转化到电动机轴上。
提升机系统作直线运动的质量包括物料的质量以及斗和带的质量。提升机整机系统作旋转运动的物体有:电动机转子、减速装置各旋转件、驱动滚筒、张紧滚筒。计算时同样将它们产生的加速转矩全部转化到电动机轴上。
对于驰系列型号的电动机,根据计算结果可适当增大电动机容量以满足负载起动的要求,但在稳定运行情况下,功率因数较低。对于驰搁系列电动机,只要在转子电路中接入适当的起动电阻即可。因此,对于大型斗式提升机在经常要求满载起动的条件下,建议选用绕线型电机。(图/文www.changrong-jx.co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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